考试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活动。维护考试的公平、公正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神圣职责。因此,必须严肃考风考纪,坚决而又规范地处理学生考试违纪(作弊)事件。依据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和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考试工作管理细则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关于对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
(一)对学生考试违纪(作弊)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按照我校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属于违纪(作弊)行为者,均应给予严肃处理。
(二)考场中,监考应及时发现学生违纪和作弊苗头,制止各种违纪和作弊事件的发生。
(三)考场上一旦发生违纪和作弊事件,监考应立即将考生的证件和违纪或作弊证据收回。考生如无过激言行,对考场秩序未造成影响,应允许考生继续答卷,不轻易终止考生考试;待考试结束后,监考将考生的试卷收回,在试卷的右上角注明“作弊”或“违纪”字样;在违纪或作弊证物上注明考生姓名和学号,让考生在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考试学生违纪(作弊)登记表》上签字,并将考生以及考生证件、违纪(作弊)证据、学生签字的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考试学生违纪(作弊)登记表》一并交考务员。
(四)每场考试,考务办公室应设立违纪处理员一名。全校考试此岗位由教务科科长兼任;院(部)自主考试,违纪处理员由教学科科长兼任;由违纪处理员对监考交来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。
(五)违纪(作弊)行为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事实清楚,即《考试学生违纪(作弊)登记表》有详细的违纪(作弊)情节记录;情节属于《学籍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范围。
2.考生承认,即考生已在《考试学生违纪(作弊)登记表》上签名认可,而且在违纪处理员审查认定中口头承认。
3.有违纪(作弊)证物者,将证物已收缴在案(如无证物另论)。
4.两位监考教师指认无异议,并均在记录单上签字。
二、对违纪(作弊)行为的处理
考试违纪处理员认定考生违纪或作弊成立后,应作出如下处理:
1.正式告知考生认定结论,其行为违反了《安博·体育,(中国)网站首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中的某条规定,属于什么行为,应受到什么处理等。考试违纪(作弊)必须给予的处理是:本次考试以零分记,并通报批评;同时根据违纪、作弊情节和认错态度,还可给予的处理有:不得参加补考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。
2.对考生进行简短的教育,说明厉害,对今后考试提出要求,警告考生,一旦二次违反纪律,将被开除学籍。
3.要求学生当场写出检讨。
4.考生将检讨上交后,将考生的证件、属于考生个人用品类违纪(作弊)证物(如手机等)交还考生。
5.发布《考试违纪通报》。
三、院(部)自主考试对学生违纪(作弊)行为的认定与处理
1.对学生做出“本次考试以零分记、不得参加补考、通报批评”处理者,由教学科报教学院长审定后实施,相关资料留存教学科,《考试违纪通报》及违纪(作弊)考生汇总名单须上报教务处备案。
2.如须对考生做出进一步纪律处理的,院(部)在做出通报后,由教学科将违纪(作弊)的有关材料整理完备报送教务处处理。
四、其他
(一)有关工作人员、管理人员在考生违纪(作弊)的认定与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、包庇纵容造成考生投诉或其他消极影响者,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(二)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教务处
二〇〇九年元月